分享日记|养生小习惯:综合大盘点之外国人对通奸的态度……
婚后出轨和其他人通奸,这是一个再任何国家都可能发生的无道德现象。但是很多人以为,国外很多国家拥有非常开放的性态度,所以对于通奸,他们应该也能保持一种比较宽容的态度。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即便是宽容的外国人,也会对通奸这样的事情深恶痛疾。
韩国
羊年新春伊始,韩国历史性地实现了“通奸”除罪化,破天荒地将实施超过一个甲子(62年)“通奸罪”废除。韩国刑法第241条此前规定,有配偶而通奸的人及其通奸对象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参与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法院随后宣布,这条法规失效。
韩国废除通奸罪的原因很清楚,认为该条法规侵犯公民个体选择性伴侣的自由以及个人隐私权等权利,构成违宪。支持废除“通奸罪”的数位法官认为,“反通奸法正在世界上逐步失去地位”。
从现代文明社会来看,“通奸”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在道德管束的范畴之内,不应被入罪。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对待“通奸”,法律不能越俎代庖,不能改变法律的底线,不能损害个人的、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话虽如此,在文化多样性的国际社会中,如何对待“通奸”,也有多样性,既有历史经纬,又有地域差异。
性自由的西方在“通奸”上不开放
颇具意味的是,对韩国此前“通奸”有罪法规大呼废止或持有诟病的西方在性方面大喊自由的同时,却在对待“通奸”上持有不开放的态度。
法国
1994年《法国刑法典》规定:“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处五年监禁并科50万法郎罚金,其中主要指通奸行为。”
意大利
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五百六十条不仅规定了通奸罪,还特别规定了丈夫蓄妾罪。
西班牙
1971年《西班牙刑法》专有“通奸罪”一章,规定极为详细,通奸男女均处短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
美国
在美国,也有许多州都将通奸认定为是犯罪行为。譬如,美剧《波士顿律师》里,那个老色鬼律师格雷恩勾引别人的妻子,没想到在犹他州还有“通奸罪”,结果被抓捕,告上法庭。
而在那些采取过错离婚制的州,通奸可构成足够的离婚理由;此外,有些州在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时也会将通奸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可能会授予过错一方配偶较少的财产。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美国50个州中仍然有21个州将通奸视为刑事犯罪。
其他国家
其实,不仅是西方国家,印度、柬埔寨及大多数伊斯兰国家仍保有“通奸罪”的法律规定。比如我们常听说的“石刑”,即将犯有“通奸罪”者乱石砸死,则是此前伊斯兰国家常见的做法。
足见,对待“通奸”,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人们持有的态度和处理方法也有其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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