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日记|性爱小文化:《金瓶梅》都弱爆了!纵观十大禁书……
我们都知道古人有多保守,一句“万恶淫为首”暴露了太多。很多人谈性色变,带性内容的书都是淫书禁书。然而依然有部分小说,对性爱直露狂放不堪入目的描写,正因为大胆暴露的两性描写而遭遇禁止,但也让人们正视性和欲望。这些小说既精彩恣肆,被称为十大禁书,连大家津津乐道的金瓶梅,都没资格入选。
《醋葫芦》
清·乾嘉年间禁
遭禁原因:婚外性行为集中描写:通篇皆为男女情事,尤以大量的婚外性关系描写令人啧舌。其间男女道德观念淡薄,无视理法,随意通奸而无羞耻感,反映了当时社会风尚的变迁,人的本能欲望得到重视,对个体生命、感官快乐的追求得到强调,是中国社会早期“婚外恋”现象的真切记载。
《飞花艳想》
清·道光年间禁
遭禁原因:“女偷男”的新香艳情节:本书所写风情,多涉淫荡,属才子佳人小说的“旁流”典型。除艳谈性经验及性感受外,还嘉偷窥他人性爱场景。与一般才子佳人小说“男偷女”定式不同,此书多写“姐偷郎”的社会新风,其他有关“采战之法”,江南选秀女造成民间男女乱配,甚至乱伦的情节,皆触朝廷忌讳,屡屡遭查禁。
《隔帘花影》
清·康熙、嘉庆年间禁
遭禁原因:比《金瓶梅》更新奇的性模式:《金瓶梅》三种续书中最受“好评”的一种。其露骨的性描写仍一脉传承《金瓶梅》之窠臼,除继续演绎西门庆淫逸故事外,更以几个女子之间的“女同性恋”情节为特色,独具阅读价值,书中并穿插金兵入扬州奸淫妇女场面,更犯大禁,作者亦因此于康熙四年被捕入狱,书即诏令焚毁。
《国色天香》
明·万历年间禁
遭禁原因:展示各种偷香竊玉手段:本书以“乌将军”、“毛洞主”等最具勾构瓦肆特色的语言,专写市俗男女之事,是一部渲泄性、娱乐性很强的艳情小说。女主角或为思春少妇,待字闺秀,或为大家之婢,皆风情万种,可欲可人之尤物,或慕男色,或爱男才,细腻生动,可读性较强。本书作者俨然以无比艳羡的心态觊觎偷香竊玉等艳行,且拒不回避具体性行为过程。
《剪燈新话》
明·正德年间禁
遭禁原因:扭曲的情欲表现:元末明初的社会大动荡,摧残、扭曲着社会中、下层男女的情欲生活。此书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禁毁小说,除摹书普罗男女的畸变离奇隐秘外,其人鬼相恋,“交合之事,一如人间”,亦成为遭禁主要原因之一。作者自己都坦陈此书“近于诲淫,藏之书笥,不欲傅出”。
《金瓶梅》
遭禁原因:《金瓶梅》以相当多的篇幅描写了西门庆及其妻妾的“家庭”活动,写出了这个罪恶之家的林总,反映了正常人性惨遭扭曲和异化的过程。以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为代表的诸多女性,尽管出身、性格、遭遇不尽相同,但都被超常的情欲、物欲所支配。她们以扭曲的人性去对抗道德沦丧的夫权社会,又在人性的扭曲中走向堕落和毁灭。作品从不同角度显示着不同女性或卑污、或势利、或庸俗、或阴暗的灵魂,赤裸裸地表现出人的原始的动物的本能和欲望,毫无粉饰地表现出在金钱力量冲击下的人性的扭曲与丑恶。明末李渔将《金瓶梅》连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合称“四大奇书”,因里面淫词秽语很多,因此被列为禁书而不得见其全面目。尽管如此它仍不失为一本文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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