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日记|性爱的文化:中国古代最广泛的刑罚——笞杖……
笞杖是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笞”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古时候,儿子不孝,父亲可以用拐杖打他。舜小时候是很孝顺的,他父亲用小杖打他,他就忍着,若用大杖打他,他就逃开。后来把笞杖作为一种刑罚,据说是沿袭了古代父亲打儿子那种教诲、训诫的含义,所以又把笞杖称为教刑。
笞杖的由来
汉代以前官方规定的五刑是墨、劓、宫、刖、杀,没有笞杖。汉文帝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这样就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下诏说,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这样做,还是许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中元元年(前144),景帝又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二百减为一百。并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规定但是笞杖用的棰用竹子制作,长五尺,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从此以后,按照这样的规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
女子笞杖之刑
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笞杖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
————
✅生活小常识|✅生活小窍门|✅健康小常识|✅生活小妙招✅情感口述故事
本文标题:
文章链接:love.fxplus.cn
文章来源:分享日记
友情链接:✅女娲导航 ✅恋爱之书 ✅健康笔记 商务笔记 ✅健康杂志 ✅分享笔记 ✅健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