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日记|性爱的文化:唐代性自由度较大的三大具体表现…… – 分享日记

分享日记|性爱的文化:唐代性自由度较大的三大具体表现……

1.未婚者私结情好

从总的看来,唐代的婚姻缔结主要还是媒妁婚,要遵从父母之命。但是,未婚男女私结情好的事较多,这表现出唐代人对爱情和性追求的勇敢和大胆,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对人性自由发展的向往。

从史书和当时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可以见到,唐代民间妇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是比较常见的。“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劳动妇女自由的爱情生活。她们长年在外劳动,与男性交往较多,礼教观念淡薄,感情自然纯朴奔放,所以自由恋爱的事较多。

至于一些中上层的女子,这类事也不少,而且社会并不过分谴责。例如,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唐代的许多传奇小说都描写了这一类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后世广为流传的《西厢记》出自唐代的《莺莺传》,莺莺和张生私通,实际上这个故事的结局也并不像后世所改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两人还有诗赋往来。从《莺莺传》中还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只是说张生太忍情了些,而且作为佳话韵事传颂不已。由此可见,唐人对子女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遍览唐人传奇、笔记,闺阁少女或女仙、女鬼“自荐枕席”的事俯拾皆是,这正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

当然,也决不能认为唐人都提倡婚前性行为,只是对此看法不苛而已。有些文人、学者对婚前“失贞”还是有所谴责、有所劝诫的。例如诗人李商隐曾批评当时的世风说:“女笄上车,夫人不保其贞污”,意思是新娘子不一定是处女。白居易还有《井底引银篇》的长诗专写小家女“淫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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